应急供电:保障船舶安全的 “最后防线”
船舶在主发电机故障(如主机停机、电网断电)时,蓄电池作为应急电源,必须维持关键设备运行,这是船舶安全的硬性要求。
应急照明:为船舶驾驶室、机舱、逃生通道、船员生活区等区域提供至少 3 小时的应急照明,确保人员疏散和关键操作。
通讯设备:为甚高频电台(VHF)、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(GMDSS)、导航雷达等通讯导航设备供电,保障船舶与外界的联系,避免失联。
关键控制系统:为船舶操舵系统、消防泵、救生艇释放装置、应急切断阀等设备供电,确保船舶在紧急情况下仍能控制航向、应对火灾或救援。
2. 辅助供电:支撑船舶日常运行
在船舶主电源正常时,蓄电池负责为非主电网直接供电的设备提供电力,降低主发电机负载,提升运行效率。
启动供电:为船舶主机、副机(发电机)的启动电机提供瞬时大电流,帮助发动机启动,类似汽车电瓶的作用,尤其在冷启动或主电源未开启时。
低压设备供电:为船舶上的低压设备供电,如船员生活区的照明、小型家电、仪表盘指示灯、报警系统(如烟雾报警器、水位报警器)等,避免这些小功率设备直接依赖主电网。
电力缓冲:当船舶用电负荷波动(如大功率设备突然启动)时,蓄电池可吸收或补充电流,稳定电网电压,防止电压骤升骤降损坏精密设备(如导航仪、雷达)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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